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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跟姐談到了有關,生命的存在。
其實,會有對於這個問題的討論,來自於我最近看了一本書。

《惡魔預知死亡》
(The Devil Knows You're Dead)-勞倫斯˙卜洛克

這是一本偵探小說,可是卻引發我很多想法與思考。
姐不懂為什麼,老實說我也不懂,哈。

「在這世界上的所有人不是太年輕不懂事,
 就是太老了不能改變」-p220.

在這句話之前,其實還有很多言詞都讓我很有感觸,
但是就這句讓我印象深刻。

我們都趁著年輕時在追尋些什麼,等到老的時候,卻不懂自己
得到了些什麼,或許就這樣上班下班渾渾噩噩的過了一生,辛
辛苦苦換來一頓飽餐、一棟房子、一部車子,然後當你什麼都
有了,卻發現自己即將死去。

當然這種想法比較消極,這讓我想到了銀行貸款的廣告。
藉由貸款去完成你年輕時想要的夢想,可是卻讓你負債一生。
哪件事情比較重要?老老實實的過完一輩子,然後發現你什麼
都有了,卻也什麼都帶不走;或者是年輕時的瘋狂?

老實說,現今的我更有資格迷惘。

接著,書中談到了,自殺。

「我奪去過人的生命,」他說:「而且可能至死都沒去懺悔,
 因此在地獄裡受煎熬。但是自殺事件更嚴重的事。」

「為什麼?我永遠搞不懂。除了自己之外,自殺並沒有傷害任
 何人。」

「重點是你傷害上帝。」

「怎麼個傷害法?」

「你等於在告訴他你把祂更清楚你該活多久。你等於說:
 『多謝送給我這個生命,但祢何不拿去放在屁股底下。』
 你犯了不可饒恕的罪,而且你不會有機會懺悔。」-p.179.

會有這段對話,來自於書中一個女配角,因為癌症即將死亡。
她不願意接受任何藥物治療,並且想在最後無法忍受時,用槍
結束自己的生命。

前陣子,當我身體不舒服到我覺得自己幾乎快死去時,我著著
實實的想過這個問題。

生命是掌握在誰的身上?不管是佛教或是基督教,都跟我們說
,自殺是罪孽深重的,但是如果現今的我選擇死亡會讓我自己
好過一點,有何不可?

我將這個想法建立在-今天我已經重病無法醫治時。

我對不起了佛祖、對不起了上帝,但是我對得起自己;
有什麼是比對得起自己更重要的?

當醫生跟我說,必須要動手術時,老實說我開心的很。
如果動個手術可以讓我自己舒服,那為什麼我不做?
大家都說,最好是不要這樣做,但是,身體難受的是我,當下
沒人可以感受我的痛,比起痛到讓我結束自己,動手術可以讓
我好過便是我唯一的選擇。

最後我當然沒去動手術,這也要慶幸中藥對我來說是有效的,
否則當我痛到不行無法立即進醫院解決時,結束自己就是我唯
一的選擇。

這不是偏激,只是,人都有權利選擇對自己較好的方式去解決
自己現有的問題,我,才是當事者。

學佛的姐姐無法對我提出反駁,他知道這樣的想法是錯的,但
是他無法對我提出反駁;我知道我的想法是偏激的,但是我依
然堅持,過讓自己舒服的日子,當你時間不多時。

當理論與實際互相衝突時,實際總是輕易的打敗理論。
實際才是當事者;理論,是當事時還沒發生時讓自己安心的角
色。

--小小想法,可以討論,但是不要跟我戰--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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